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一公司通过

2025/2/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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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其中包括上海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前期,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包治百病”的说辞向老年人销售“天价床垫”。接报后,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活动。当事人销售的产品为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以下简称:治疗仪),分别为可喜安KCM-I型治疗仪和可喜安KCM-II型治疗仪。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通过统一宣传讲解和产品体验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购买治疗仪。当事人的宣传讲解每天12场,每场40分钟,上午7时开始至下午5时结束,每天听课人员相对固定。每场宣传讲解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总监讲解治疗仪的功效及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员工宣传讲解治疗仪的使用方法、功效及内部构造;退休中医宣传讲解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发明专利、产品功效。中间有时会增加消费者使用体验的分享环节。

在上述宣传讲解中当事人主要宣传讲解的内容为涉案治疗仪具有治疗神经血管神经性疾病、紧张性头痛、眩晕、三叉神经痛、枕大神经痛、肋间神经痛、坐骨神经痛、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腰背痛及各种软组织急慢性损伤、肩臂痛、腰肌劳损、植物系统功能紊乱、胃脘痛、习惯性便秘、盆腔炎、痛经、疲倦综合征疾病、高脂血症的功效,同时宣传讲解治疗仪具有治疗糖尿病、肺癌、高血压等疾病的功效。上述内容是对治疗仪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治疗仪本身并不具有治疗糖尿病、肺癌、高血压等疾病的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通过“洗脑式”营销的方式“忽悠”老年人,使得不少老年人在非理性的情况下购买了涉案产品。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一边深入调查,及时固定证据;一边对深信当事人话术的老年消费者开展科普宣传和耐心引导,帮助其提升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维护老年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另一起案例中,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信息科技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员工以某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以电话营销的方式开展贷款业务。经查,当事人对其员工进行话术培训后,要求其工作人员以银行名义向潜在客户开展助贷业务,基本话术内容为:“您好,这边是**银行信贷中心,给您来电是现在银行推出年化3.6的贷款政策,随借随还,您目前有这种资金上的需求吗?”经核实,当事人与上述银行金融机构无任何业务往来及合作、授权关系,其员工也并非银行工作人员。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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